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疫情常态化前提下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学校纪委就清明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温馨提醒如下:
一、倡导非必要不离临,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保持一米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
二、自觉摒弃不文明祭扫方式,提倡通过网络寄语、家庭追思、吟诵祭文等文明低碳、绿色环保方式缅怀先辈,追悼故人,做到文明、节俭、安全祭扫。
叁、严禁组织或参与各项封建迷信活动。
四、严禁用公款购买、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五、严禁借祭扫之机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等活动。
六、严禁违反工作纪律,严格按要求执行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坚守岗位职责,及时发现、处置风险隐患。
春风拂煦清明节,踏青祭祖念先人。全体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移风易俗,自觉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带动亲友和身边群众树立厚养礼葬的新观念,过一个明德、明志、明礼的清明节!
举报电话:0635 - 7132 788
举报邮箱:lcsyrs fjw @ lc . shandong .cn
中共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供稿:纪委综合处 纪检监察室
撰稿:周跃新
审核:石明晶
编辑:李殷
责编: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