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山东师范大学实习学生教学实践工作,近日,我校各教研室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安排,结合科室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安排实习生参与教学活动。
我校教学实践活动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具体实习内容由指导教师负责统一安排。为使实习生尽快熟悉学校教学工作,指导教师须向实习生展示示范课,带领他们制订教学计划、备课、写教案、试讲,以及作业点评。
实习过程中,指导老师定期检查实习生的出勤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对于实习生的评价会结合平时成绩和最终成果两个方面来进行,其中平时成绩占40%,最终成果占60%。
本次实习活动力求使每位实习生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以及课堂标准具备全面的了解,并使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与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