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课堂教学规范有序,促使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任课教师始终是课堂的第一责任人。教师必须认真担负起课堂上教育教学的全部职责,必须作好充分准备才能进入课堂,必须自始至终关注课堂流程情况。
2、坚持提前2分钟准时到位。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检查学生课前准备情况,及时表扬鼓励或批评教育。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不得接听电话。如因上课不及时或擅离职守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当事教师负全责。
3、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课堂上的所有行为负起责任,切实履行监管和教育职责。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如睡觉、玩东西等)要及时提醒,及时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
4、外堂课任课教师要求学生必须做好课前准备,上课铃响前带到操场,上课铃响必须进行规范性上课,教学活动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果上课铃响后任课教师没到位、学生没带到位或纪律较混乱,均属于没有及时上课。如因教师监管不力或措施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当事教师负全责。
5、在实训室授课时,教师必须教育学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爱护实训室仪器设备,注意安全,并认真指导学生进行技能操作,教师自始至终切实搞好组织工作。
6、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语言、职业语言,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在课堂上发泄个人怨气。
7.所有教师不得私自调课,调课必须向系、教导处申请批准,并且及时补课。因私自调课造成的到位不及时而出现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责。
8、课堂教学中若发生地震等各类突发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及时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报告,必要时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急救电话。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追究任课教师的教学责任;或将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年终的考核、评优、晋级挂钩。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2022年3月